武汉晴川学院 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作者:周媛 时间:2023-04-03 点击数:

为了使学校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工作职责。

第一条  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负责资产购置计划的初步论证和申报。购置计划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资产,防止积压浪费。

2 负责所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熟练应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资产,做到资产帐物相符。

3 负责协助资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调拨、报修、报损、报废等手续,并对资产实行定点、定人、定物的管理办法,使资产得到有效使用,杜绝浪费,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 定期对资产进行实地核对,对资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5 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年底在资产设备管理处指导下,如实填写资产清查表,并由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送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

6 负责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保养、报修,提高设备物资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

7 负责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按预算金额配给原则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并督促使用人做好所用资产的保管工作。工作调动时,应在办理所用资产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8 资产管理员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日常维护,发现标签脱落的,要及时补办。

9 固定资产出现丢失、损坏时,资产管理员须及时报告资产设备管理处,并组织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按实际责任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0、接受资产设备管理处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的交接管理制度

1、健全教职工调离原岗位时的资产移交验收制度。

  凡教职工调离我校,其使用的资产应由原单位、原学院(含行政办公室、实验室)资产管理员对照资产清单清点资产,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有损坏、遗失,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制度办理。

  2、调动或资产管理员离职时,移交人必须填写工作

   移交单,由学校领导监交。移交清单的最后必须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的签名和资产设备管理处盖章,并一式三份(一份由移交人自己保管、一份由接受人保管,一份由资产设备管理处归档)。待移交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资产设备管理处

附件:

武汉晴川学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备注(行政/实验室)

1

校办

罗丽

行政

2

人事处

韩露

行政

3

宣传处

刘小丹

行政

4

党委组织部

徐莎莎

行政

5

发展规划办

李璇

行政

6

质评中心

李璇

行政

7

财务处

汪杰峰

行政

8

教务处

张美琴

行政

9

招生办公室

刘琦

行政

10

大学生就业创业 指导中心

刘欢欢

行政

11

学工处

杨梦婷

行政

1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王艺霏

行政

13

资产设备管理处

谢洲

行政

14

后勤保卫处

吴頔

行政

15

档案馆

余米兰

行政

16

图书馆

樊玉

行政

17

网络中心

储潇潇

行政

18

继续教育学院

姜楚君

行政

19

科研处

耿超

行政

20

实验室管理中心

王玲

行政

21

晴川艺术团

田甜

行政

22

教学督导室

李凤环

行政

23

研究中心

彭斯羽

行政

24

传媒学院

白玫

行政

翟鹏超

实验室

25

设计学院

彭丽娟

行政

文忠迪

实验室

26

外语学院

江珊

行政

张巧

实验室

27

北斗学院

郭正丽

行政

王延艺

实验室

28

计算机学院

苏越

行政

韩诗宇

实验室

2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红

行政

吴文希

物理实验室

黄埔

体育教研室

30

商学院

李蓓

行政

王泳

实验室

31

会计学院

肖芳静

行政

陈林

实验室

32

机电学院

张洪叶

行政

张帆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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